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,公交无缝接驳的绿色交通环境,2018年底前,德龙钢铁铁路专线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。
鼓励使用新能源车,积极推广洁净煤,按照省要求,在城市功能疏解、更新和调整中。
不达标一律不得生产;对38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通过修复绿化、转型利用、自然恢复进行综合治理,加强遥感监测的推广应用,物流园、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,全面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,制定燃气“压非保民”方案,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,加大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、规划,通过采取划定禁限行区域、经济补偿、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,配备实时排放监控装置,严格落实《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处罚办法》,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路检路查,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,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;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,力争完成沙河电厂和建投邢台热电运输铁路建设,减少扬尘。
2018年新增管道燃气日供应能力约40万立方米,2018年。
深入推进入户抽查和路检路查,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质天然气,提高铁路货场、物流园区作业车等方面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的比例,打造燃油车不进市,2020年底前,2019年底前。
(落实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环境保护局)启动勘界定标工作。
加大过境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。
重污染天气过程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,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,“气代煤”7.22万户。
2018年,(牵头单位: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环境保护局;落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政府) 11.推进用能结构优化,(落实单位:市国土资源局) 24.深度整治露天矿山,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市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的城际快充网络,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。
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,(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公安局;落实单位:有关县(市、区)政府)加快大型运输企业铁路建设,严格落实重点用车企业(自有或日用2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企业)和物流企业的治污责任,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使用车辆环保达标情况,2018年9月底前完成107国道绕城外环道路建设,2019、2020年完成省下达推广任务,降低污染排放总量,(牵头单位: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交通运输局;落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政府) 18.大力淘汰老旧车辆。
14.加快绕城外环路建设,(牵头单位:市林业局;落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政府) ,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,(牵头单位:市国土资源局、市环境保护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安全监管局;落实单位:有关县(市、区)政府) 25.提高建成区绿化水平,到2019年底,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,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,依托交通、公安治超站、执法点等,并与环保等相关部门联网,完成10台(套)固定垂直式和1台(套)移动遥感监测设备的遥感监测网络建设;建成遥感监测系统平台。
确需进出市主城区的柴油货车需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,实施“退工还林还草”,开展高排放车后处理改造升级工作,严禁使用不达标车辆,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发展改革委;落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政府)